一、范围
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农业机械驾驶、操作和参加农业机械作业活动的人员,并作为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检查标准和农机事故处理的依据。
二、驾驶、操作人员行为规程
1、经相关部门考验合格,领取驾驶、操作证后方可驾驶。
2、按农业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作业。
3、在规定的位置上进行驾驶、操作。
4、不准酒后驾驶、操作。
5、不准离开工作岗位。
三、拖拉机及自直式农业机械田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
1、拖拉机挂接农具须有低档小油门,制动必须可靠,被挂接农具应放在平坦处,防止倒车溜坡。
2、作业前检查调整好作业机具,外露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,保持机件完整,技术状态良好。
3、作业中,应按农业技术要求调整作业机具,保证作业质量。
4、作业时,农业机械的座位上不准超乘,严禁在非座位上和踏板上坐人或站人。
5、田间作业,拖拉机不许急转弯,农具未提升前不许转弯。
6、农业机械检修、调整必须停机,切断动力输出轴动力。
7、机车不能长期超负荷工作。机车过热,应熄火检查,冷却水、机油等不足,应在温度下降后添加。
8、悬挂的作业机具在田间转移时应提升到最高位置,同时切断动力输出轴动力。在停车后应将机具着地,不允许长时间处于悬挂状态。
三、提灌机械安全操作规程
1、检查各部连接是否松动,泵内有无障碍,电源线是否破损以及轴承润滑情况。
2、检查水泵转动方向是否正确,底阀、栏污有无杂物阻塞。
3、检查出水量是否正常,机组运行是否平衡,发现杂音或振动等异常情况,应立即停机修理。
4、注意轴承、电机温度,最高不超过65度。
5、禁止在进水管水源附近游泳,需下水打捞漂浮物、检修栅栏时,要先停机。当进水管口附近的水出现旋涡时,应用木板搭上,防止空气进入。
四、加工、脱粒机械安全操作规程
1、检查动力机工作是否正常,严禁随意提高作业机具的转速。
2、检查各零部件的完整、紧固及轴承润滑情况,特别是调整旋转零部件固定必须可靠。
3、机器转动和传动部位要安装可靠的防护罩或栅栏,作业时,人不得靠近跨越传动皮带。
4、各种工具不要放在机器上,防止掉入机内。
5、检查、调整各种调节手柄、筛网等零部件的安装情况,确保运行可靠及作业质量。
6、防止火灾。加工机房及设备、线路上的粉尘要及时清除,在易可燃场所严禁吸烟、用火,并配备灭火器材。
7、空载运行确认无杂音才能带负荷作业,发现异常,必须停机检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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